一、基本情况
胡康,男,1970年11月生,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高校讲师。同时具有律师和高校教师资格。
二、法律教育和工作背景
大学教育经历为:
(1)1988-09/1992-07苏州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
(2)1992-09/1995-07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
(3)2007-09/2010-06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
(4)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法律工作经历为:
(1)1995-07/1996-10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
(2)1996-10/2007-08江苏苏州德龙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合伙人;
(3)2010-09/2011-06杭州某高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
(4)2011-07至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三、主要法学研究成果为:
(1)《严复早中期思想(1895-1911)的定位》,《昭通师专学报》,2006年第3期;
(2)《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否决权事例研究》,《行政与法》2010年第2期;
(3)《<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搁置时间考析》,《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2期;
(4)《清末上海县商埠筹办审判厅考析》,《消费导刊》,2009年第12期;
(5)《清末新政时期修律论略》,《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制度取向考》,《求索》2010年第2期。
四、法律服务专长:
多年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研究,具有独到的法学理论研究视角和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精通各项常规法律业务的运作。
法律业务特长领域为:
(1)公司法律业务:为企业量身设计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包括合同法和劳动法),提供包括制作公司合同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指南、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企业资信调查、参与调解、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见证、诉讼、法律培训等项法律服务;
(2)房地产业务: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建设、物业销售、物业管理全过程法律服务。
(3)法律英语翻译:为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文件精确的英汉互译和流利的口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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