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7日下午,我所朱建军律师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邀请,在人大苏州研究院修远楼303室,为2010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就法律实务课程——法律文书课进行授课。
课堂上座无虚席,拥有扎实理论基础的法学院研究生,正全神贯注地聆听来自资深实务界的朱建军律师的讲解。
朱建军律师授课的主要内容为诉讼中法律文书的制作,重点讲解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的制作,朱建军律师首先就诉讼中的法律文书的理论知识进行了简单的复习回顾,之后重点就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的制作方案选择、制作技巧以及不同法律文书之间内在的联系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自己亲身办理过的相关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案例讲解。
课间以及互动环节中,虚心好学的法学院研究生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向朱建军律师提问,朱建军律师均给予了耐心的解答。
课程结束时,同学们普遍表示收获很大,希望朱建军律师能再来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