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江苏苏禾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邀请我所高级合伙人朱建军律师为常熟市公安局做专题培训。
朱律师主讲第七课《〈民法典〉物业管理》,主要分享了《民法典》有关物业的条款、《苏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重点条款的解读和公安部门执法的案例分析,现场受到好评满满。
常熟市公安局副书记李伟国及机关部门、派出所主要领导等五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