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朱建军律师,被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特聘为“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聘期5年。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规定,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吸收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入库担任听证员。
我所朱建军律师表示入库后会积极履行好听证员职责,将不负检察机关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重托,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