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名仁律师事务所
姑苏区人大常委会郦小萍主任一行考察调研古城保护法律问题
2020-08-04  阅读量:597

       

        730日下午,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携党组成员陈浩,办公室主任阙建良和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纪明一行,专程赴我所组织部分律师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考察调研。

   

   

       姑苏区司法局长黄慧,我所高级合伙人、区律师协会会长朱建军律师,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区律师协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主任董思荣律师,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区律师协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副主任吴泓斌律师,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区律师协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委员顾新华律师和区律师协会秘书长居晓莺参加了座谈会。

   

       朱建军律师首先汇报了近年来区律师行业通过条例宣讲、模拟法庭、“河道保护执法”课题、走访调研天津历史文化风貌区,特别是组织了“法治视野,专业交流,合力机制”古城保护研讨会,对古城保护法律问题做了研究和梳理。  

    朱建军律师认为,《条例》实施两年来,仍有许多重要制度条款没有激活理顺,例如市区两级管理体系、古城保护财力、传统民居改造升级以及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急需出台。

   

    董思荣律师从古城保护的全局性、系统性和标准化思维,结合古城保护的人财物元素,应设定动态规划目标,上下联动机制和责任主体清单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吴泓斌律师从古城区工业用地性质变更,社会民营资本参与古城保护的路径以及如何对照条例界定各部门阶段性工作成果等方面提出了看法。 

         

    顾新华律师对古城保护议事协调机构以及办事机构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并对苏州市古城保护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提出了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浩,办公室主任阙建良和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纪明对律师们提出的法律意见建议分别做了补充、回应和说明。党组成员陈浩介绍了区政府依据条例已经开展的工作成果和不足之处,使律师们的意见建议和古城保护实际情况有了更精准的互动、碰撞和吸收。

   

    黄局长也从贯彻执行条例的现状和实际困难做了补充,她建议逐条对照条例规定的责任主体,细化深化到每一个责任部门。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郦小萍做了讲话,郦主任认为,这次调研座谈会的收获很大,感谢律师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法律专家的视角,对《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中的法律问题提出了专业中肯的意见,鼓励律师们今后继续为人大监督履职提供更多的法律咨询意见,人大机关将予以梳理、参考和采纳。   

        郦主任指出,今后区人大将与律师行业建立常态的联络机制,希望区律师行业一如既往地关注、研究和助推《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硬核”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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