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由我所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的“建筑与法”高峰论坛在南通四建祥云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金强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方新军教授等5所国内知名高校法学院的建设工程民法学家,南通四建董事长耿裕华,总经理俞国兵以及其他四建干部职工,我所律师一共约300多人参加了论坛。
论坛期间交流访谈环节,由徐涤宇教授主持通过问答的形式一同探讨有关建筑领域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气氛活跃而轻松。
南通四建是特级大型施工企业。此次论坛进一步激发和树立了建筑企业依法管理和依法治企的决心和信心,明确了法律在企业生存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找到依法治企的有效方法和措施,逐步指导推动全国的项目部建立专项法律顾问制度,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企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