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下午1:30,我所主任助理於宜煌律师、顾学律师和小田三人来到内马路社区,并在社区同事的陪同下,来到了社区贫困居民家中,我们了解到孟老伯的身体不是很好,且生活十分困难后,我所两位律师代表我所向其捐赠了敬老金500元,并向其表达了关心、关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