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南京龙蟠律师事务所确定律师业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07-08-31 阅读量:1924
随着市场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提升,仅靠一个所的资源往往难以满足各个层次当事人的需求,为增强我所与南京律师同行的合作和交流,我所一直在寻求与省城的事务所进行合作.
经过前期的沟通和商洽,南京龙蟠律师事务所应邀于8月28日正式访问我所.在考察交流中双方就合作期间两所律师在为公民、企业在对方城市的投资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对方委托或推荐的案件;指定专职律师进行定期交流合作经验;互为宣传对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扩大对方律师事务所在本地的影响与知名度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最后,双方围绕已取得的共识成果,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这是双方互利合作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