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集团投资的成都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开发建设某房地产项目,因为担保某某集团对某某信托公司的《差额补足协议》,与某某信托公司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某某集团未能及时履行《差额补足协议》,导致其在某某信托的信托项目违约,在建工程面临被执行的风险。此时成都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至少要募集4.02亿元,才能摆脱在建工程被执行的影响。为进行债务重组,成都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我所接受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信托项目架构,围绕项目核心文本《差额补足协议》性质进行分析,梳理信托项目交易架构。根据苏州资管的经营范围,协助确定最优交易架构,拟定协议文本,完善投、管、退流程,最终促成该项目的完成,化解了该集团公司的债务危机。